后记的故事(2)
自然宗教的基础就是相信清静的大自然里存在一块无可捉摸的势力,他们表现在源泉和林间,被分别称为海洋女神、水泽女神、森林女神等。森林女神又有多种形态,如作为酒神巴克科斯的随从西勒诺斯;森林神萨堤罗斯,那是长有公羊角、腿和尾巴的半人半羊的怪物,耽于一婬一欲,一性一喜欢乐,常常是色情狂或者一性一欲无度的男子标志;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人和潘纳等。起初,人们想象中的这些善良的一精一灵或者与人敌对的自然妖怪还没有人物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把这些一精一灵或妖魔从神衹的集体概念中剥离出来,逐渐形成个人化的单独势力。例如,从主管山林农业的潘纳神衹概念中终于发展出农神潘。传说他的身一体像人,腿和脚却是羊,头上长角,居住在山林里,保护畜牧、猎人。潘喜欢音乐,创制了排箫,又称潘神箫,还带领山林女神舞蹈游戏,是希腊神话中一尊极具个一性一的神衹。
可以想象,由迁移运动携带而来的其他的诸路神衹都有类似的变化历史,因为在很早以前除了自然一精一灵以外就已经有了一系列人物化的神衹,他们活跃在人们的信仰世界和天地里。人们信仰的最高神衹宙斯打有古代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气象神和光明神的烙印。人们把他看作万能的家庭主宰,跟宙斯生活在一起的是赫拉。赫拉的名字中(在希腊语里)含有“家庭女主人”的意思。猎人们尊奉阿耳忒弥斯,她是动物王国的女神。得墨忒耳被称作“大地之母”,无疑会受到农民的隆重祭祀。赫耳墨斯保护室外安全,赫耳墨斯的名字在希腊语中包括“石块和柱桩”的意思,这些都是保护室外,免受袭击的措施。
古代希腊的宗教随着印度日耳曼的迁移以及跟一爱一琴海地区居民的结合而出现了新的变化。自然宗教慢慢地演变成武士和君主的宗教。诗人荷马为后世留下了可信的证据。当然,荷马的作品中也包含了两大部分内容,即由他发现并收集的民间素材,和由他自己解释和添加的文艺素材。
荷马是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神衹的,神衹凡人化是他的艺术特点。从前,古希腊信仰中虽然也常见凡人形态的神衹,而荷马却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往前发展了一步。他的神衹不仅具有人的形状,而且具有人的感觉,能够像人一样善于思考。荷马的神衹跟凡人一样具有欲一望,他们感觉饥饿,需要睡觉,会遇到困难,也会感染疾病,感到害怕、疼痛等等。神衹时常跟凡人周旋来往,甚至产生一爱一情,生儿育女。动物状的神衹是少见的,有的神衹出于需要会变化成动物,如雅典娜有一次变成一只飞鸟。
当然,神衹毕竟是神衹,他们有许多凡人不具备的特征。为区别于凡人,神衹被称为生活和乐天者,他们享受天堂般的安逸、宁静。人类虽然追求幸福,可是他们却常常糟蹋自身的幸福,甚至骗取别人的幸福,或者通过掠夺别人的幸福从而破坏幸福的概念和价值。为了赞美神衹的安逸,诗人荷马把神衹称为美丽的形象,只有火神赫淮斯托斯因为是个跛子算作例外。不过,他也是工艺一精一巧、心灵优美的神衹。
神衹们并不完全是超自然而又不可捉摸的,他们犹如迈肯尼时代的贵族一样生活。神衹与凡人的距离可以用贵族与平民的距离相比较。正如凡人不能逾越他的等级界限一样,否则将被视为亵渎神灵,所以凡人也不能成为神衹。神衹是强大而又威力无比的象征,凡人却受着生命大限的干扰。所以,生、死成为神衹和凡人不可逾越的天地界限。
神衹既然是超越自然的凡人,奥林匹斯圣山就成了他们生活的洞天福地。当然,奥林匹斯圣山上的神衹已经不是脚踏实地的神衹了,他们脱离了古老的神衹与凡人的共时、共事、共世的大地,在奥林匹斯圣山上寻得了落脚谋生的故乡。
神衹们以高山为中心,执掌统管世界的权一柄一。
其实,奥林匹斯神衹国是按照迈肯尼时代国王的生活方式和统治方式建设而成的。迈肯尼国王离群索居,躲在远离民间的宫殿城堡里,他们高高在上,统治全国。神衹们也依样画葫芦,他们在奥林匹斯圣山上组建的神衹大家庭犹如一个乌托邦式的大一团一体。大一团一体以宙斯为最高核心,大家同吃同住同议事,共同决定世界的进程。奥林匹斯圣山成为凡人羡慕却又不能实现的人间天堂。
希腊人在奥林匹斯神衹天堂里塑造了十二位主神。除了神衹之父宙斯和王后赫拉以外,诗人荷马在其作品中把其余的神都排列了各自的族谱,他们生育繁忙、香烟鼎盛,各神都有垂直的家庭系统,一点也不紊乱的。这里有智慧女神雅典娜,月亮和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一爱一情与美貌女神阿佛洛狄忒,太一陽一神阿波罗,战神阿瑞斯,神衹使者以及亡灵接引神赫耳墨斯,宙斯和赫拉的儿子赫淮斯托斯,宙斯的兄弟波塞冬海神,宙斯的另一位兄弟哈得斯,主管一陰一司鬼魂,是冥王。另外,谷物女神得墨忒耳,灶神和家室女神赫斯提,她们在荷马史诗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不过她们毕竟也属于奥林匹斯圣山上的主神。
奥林匹斯圣山的神衹真是个典型的父母子孙堂,它行使君主立宪制的政体,一点没有共和制的特色。山上除了十二名常务主神以外,还有一大批职务低微的下级神衹。彩虹女神伊里斯是服务于宙斯的女佣,该尼墨得斯是众位神衹的侍酒童子,司美一女神卡里忒斯组成了阿佛洛狄忒的随从。除此以外,诗人荷马还经常把一些瞬间的动作人物化和人名化,例如恐惧称为得埃摩斯,纠纷称作厄里斯,她是战神阿瑞斯的妹妹,不和女神。诗人展开了诗意般的美好的想象,他把许多姓名化了的概念塞一入神衹的行列,为灿烂辉煌的神衹世界添加了一支特殊队伍。
除了凡人化的神衹以外,诗人荷马还创造了一批难以捉摸的妖魔势力,例如表示命运和造化的摩伊拉和阿埃萨。阿埃萨神已经出现在荷马以前的民间信仰里,他甚至比人物化的神衹还要古老。作为主宰命运和死亡的势力,这两尊神衹完全不受后世神衹的干扰。他们从生命的方面积极地介入凡人的行动。反映命运的摩伊拉几乎起着消极的作用,他对宙斯和其他神衹则意味着限止权力。
宗教观念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的。古希腊的宗教告诉人们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们相信神衹一定生活在地球的某一地方,神衹离凡人很近。在荷马宗教里,神衹们已经有了明确的住地,他们生活在奥林匹斯山。可是,这并不排斥神衹无所不在的理论。人们惊奇地发现,神衹们神通广大,他们总揽全局,对人世间的大小事务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神衹是掌握人类命运的高等势力,人类的每一项活动都是秉承神衹的意志,从而为自己赢得辉煌的荣誉或者可耻的惩罚。战争时期,士兵们积极争取神衹的支持。他们认为神衹会直接参予战争,并且决定战争的胜负。
人生人死是两大自然现象。从前,希腊人认为在死者其实并没有真正地死去,而是继续存在着。他们只是从坟墓里给人们带来福祉或者灾难。为了取一悦于死者,人们给他们送上许多殉葬品,供他们像活人一样地使用。这里包括饮料和食品。随着死者灵魂继续生存的意识,人们又创造了一个死者的共同王国,一致推举哈得斯和珀耳塞福涅作为冥王和冥后,让他们主管死者集居的一陰一司地府。
迈肯尼文化崩溃前夕,希腊地区风行焚烧一尸一体的一习一惯。这是迁移人带进去的行为。这时,古希腊的灵魂意识也随着出现变化。人们认为死者的灵魂是没有力量的一陰一影图象,随风飘散,没有固定的体形。后来,人们又给死者的灵魂安装了一副飞行的翅膀,表示行踪不定的意思。
荷马描述的死者全是哈得斯王国的居民,他们已经无力左右活人的生活,因为他们是没有意识和没有知觉的存在。他们的存在是曾经的存在,是过去的存在。哈得斯王国就其原意来说并没有被看作惩罚或者表彰的地方,虽然荷马在这里也举有不少的例子,如西绪福斯和坦塔罗斯。
西绪福斯是个暴君,死后被罚在地狱把巨石推上山顶。可是每当他把巨石推到山顶时,巨石又自动地滚落回去。他只得再作努力,重新再推,如此反复,循环不已。
坦塔罗斯也是一个有罪的国王,他把自己的儿子珀罗普斯剁成碎块,烧成佳肴,端给神衹们享用。宙斯大怒,体罚他永远站在水中,水深至下巴。坦塔罗斯想张口喝水时,水势就减退;另外,在他的头顶上还垂挂着果树。果子晶莹可一爱一。可是,等到他感觉饥饿想吃果子时,树植就地自动升高,让他可望而不可即,算是对他的罪孽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