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的边塞诗赏析|岑参的诗歌赏析十四首(3)
时间: 2016-08-07
寄左省杜拾遗 〔唐〕岑参
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晓随天仗入,暮惹御香归。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
诗题中的“杜拾遗”,即杜甫。岑参与杜甫,在唐肃宗至德二年至乾元元年初(757─758),同仕于朝;岑任右补阙,属中书省,居右署;杜任左拾遗,属门下省,居左署,故称“左省”.“拾遗”和“补阙”都是谏官。岑、杜二人,既是同僚,又是诗友,这是他们的唱和之作。
前四句,是叙述与杜甫同朝为官的生活境况。诗人连续铺写“天仗”、“丹陛”、“御香”、“紫微”,表面看好象是在炫耀朝官的荣华显贵;但揭开“荣华显贵”的帷幕,却使我们看到另外一面:朝官生活多么空虚、无聊、死板、老套。不是么?每天他们总是煞有介事、诚惶诚恐地“趋”(小跑)入朝廷,分列殿庑东西。但君臣们办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定了什么兴利除弊、定国安邦之策呢?没有。诗人特意告诉我们,清早,他们随威严的仪仗入朝,而到晚上,唯一的收获就是沾染一点“御香”之气而“归”罢了。“晓”、“暮”两字说明这种庸俗无聊的生活,日复一日,天天如此。这对于立志为国建功的诗人来说,怎能不感到由衷的厌恶?
五、六两句,诗人直抒胸臆,向老朋友吐露内心悲愤。“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这两句中,“悲”字是中心,一个字概括了诗人对朝官生活的态度和感受。诗人为大好年华浪费于“朝随天仗入,暮惹御香归”的无聊生活而悲,也为那种“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的木偶般的境遇而不胜愁闷。因此,低头见庭院落花而倍感神伤,抬头睹高空飞鸟而顿生羡慕。如果我们联系当时安史乱后国家疮痍满目、百废待兴的时事背景,对照上面四句所描写的死气沉沉、无所作为的朝廷现状,就会更加清楚地感到“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两句,语愤情悲,抒发了诗人对时事和身世的无限感慨。
诗的结尾两句,是全诗的高潮。阙事,指缺点、过错。有人说这两句是吹捧朝廷,倘若真是这样,诗人又何须“悲花落”、“羡鸟飞”,甚至愁生白发呢?很显然,这句“圣朝无阙事”,是诗人愤慨至极,故作反语;与下句合看,既是讽刺,也是揭露。只有那昏庸统治者,才会自诩圣明,自以为“无阙事”,拒绝纳谏。正因如此,身任“补阙”的诗人见“阙”不能“补”,“自觉谏书稀”,一个“稀”字,反映出诗人对文过饰非、讳疾忌医的唐王朝失望的心情。这和当时同为谏官的杜甫感慨“衮职曾无一字补”(《题省中壁》)、“何用虚名绊此身”(《曲江二首》),是语异而心同的。所以杜甫读了岑参诗后,心领神会,奉答曰:“故人得佳句,独赠白头翁。”(《奉答岑参补阙见赠》)他是看出岑诗中的“潜台词”的。
这首诗,采用的是曲折隐晦的笔法,寓贬于褒,棉里藏针,表面颂扬,骨子里感慨身世遭际和倾诉对朝政的不满。用婉曲的反语来抒发内心忧愤,使人有寻思不尽之妙。(何庆善)
行军九日思长安故园 〔唐〕岑参
强欲登高去,无人送酒来。遥怜故园菊,应傍战场开。
唐代以九月九日重阳节登高为题材的好诗不少,并且各有特点。岑参的这首五绝,表现的不是一般的节日思乡,而是对国事的忧虑和对战乱中人民疾苦的关切。表面看来写得平直朴素,实际构思精巧,情韵无限,是一首言简意深、耐人寻味的抒情佳作。
这首诗的原注说:“时未收长安。” 唐天宝十四载(755)安禄山起兵叛乱,次年长安被攻陷。至德二载(757)二月,肃宗由彭原行军至凤翔,岑参随行。 九月,唐军收复长安,诗可能是该年重阳节在凤翔写的。岑参是南阳人,但久居长安,故称长安为“故园”.
古人在九月九日重阳节有登高饮菊花酒的习俗,首句“登高”二字就紧扣题目中的“九日”.劈头一个“强”字,则表现了诗人在战乱中的凄清景况。第二句化用陶渊明的典故。据《南史。隐逸传》记载:陶渊明有一次过重阳节没有酒喝,就在宅边的菊花丛中独自闷坐了很久。后来正好王弘送酒来了,才醉饮而归。这里反用其意,是说自己虽然也想勉强地按照习俗去登高饮酒,可是在战乱中,没有象王弘那样的人来送酒助兴。此句承前句而来,衔接自然,写得明白如话,使人不觉是用典,达到了前人提出的“用事”的最高要求:“用事不使人觉,若胸臆语也。”(邢邵语)正因为此处巧用典故,所以能引起人们种种的联想和猜测:造成“无人送酒来”的原因是什么呢?这里暗寓着题中“行军”的特定环境。
第三句开头一个“遥”字,是渲染自己和故园长安相隔之远,而更见思乡之切。作者写思乡,没有泛泛地笼统地写,而是特别强调思念、怜惜长安故园的菊花。这样写,不仅以个别代表一般,以“故园菊”代表整个故园长安,显得形象鲜明,具体可感;而且,这是由登高饮酒的叙写自然发展而来的,是由上述陶渊明因无酒而闷坐菊花丛中的典故引出的联想,具有重阳节的节日特色,仍贴切题目中的“九日”,又点出“长安故园”,可以说是切时切地,紧扣诗题。诗写到这里为止,还显得比较平淡,然而这样写,却是为了逼出关键的最后一句。这句承接前句,是一种想象之辞。本来,对故园菊花,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想象,诗人别的不写,只是设想它“应傍战场开”,这样的想象扣住诗题中“行军”二字,结合“安史之乱”和长安被陷的时代特点,写得新巧自然,真实形象,使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鲜明的战乱图:长安城中战火纷飞,血染天街,断墙残壁间,一丛丛菊花依然寂寞地开放着。此处的想象之辞显然已经突破了单纯的惜花和思乡,而寄托着诗人饱经战争忧患的人民的同情,对早日平定安史之乱的渴望。这一结句用的是叙述语言,朴实无华,但是寓巧于朴,余意深长,耐人咀嚼,顿使全诗的思想和艺术境界出现了一个飞跃。(吴小林)
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 〔唐〕岑参
火山五月行人少,看君马去疾如鸟。
都护行营太白西,角声一动胡天晓。
天宝十载(751)五月,西北边境石国太子引大食(古阿拉伯帝国)等部袭击唐境,当时的武威(今甘肃武威)太守、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将兵三十万出征抵抗。此诗是作者于武威送僚友刘判官(名单)赴军前之作,“碛西”即安西都护府。这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
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常人视火山为畏途,读者便等着看刘判官的了。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那骑者身手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的预兆,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周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