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尊严的作文(2)
时间: 2015-09-18
篇六:维护尊严
2003年10月的一天,一位妇女在深圳的一家超市购物时,偷了超市的东西。在她走出门口时被保安发现,保安随即对其进行了搜身,发现了赃物。超市保安没有报警,而是写了一张“我无耻,我是小偷”的牌子,让其拿着当街示众。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一由人还是在审押犯,都有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在法制社会中,公民基于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子,夫妇俩开心之余,却为儿子取姓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的夫妇终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安,长命百岁。寿生渐渐的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为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林匹克英语竞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可最近向父亲提出改名字。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一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我是你的父亲,我们家长取的名字,怎么能够让你自己更改.”父子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篇七:怎样维护自己的尊严
今天搬出来词典查阅了“尊重”与“尊严”二词的解释如下:
尊重:(1)敬重或重视;(2)庄重(指行为)。
尊严:(1)庄重而有威严,使人敬畏。(2)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或身分。
看来,一个人要想活得有尊严就必须有“地位或身分”,或是必须“使人敬畏”。但当一个普通人、平头百姓没有了“地位或身分”呢,剩下的只有“使人敬畏”了,要想“使人敬畏”,就必须获得别人的尊重,而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自尊、自重。
之所以提到了这两个词,是因为一篇报道。一位40余岁的老民工刚刚结识一位年轻民工,年轻人说请老民工吃饭,两人在饭馆要了36元钱的饭菜,席中年轻民工以出去方便为同溜掉,丢下老民工。饭店老板拿不到饭钱,便将老民工捆在路边树上达2小时,并将2碗鸡蛋汤泼在老民工身上,后有人拨打110,老农才得以解脱。(《大河报》)
36元钱就能践踏一个人的自尊或是说尊严(我觉得,在这位老农身上,尊严早已消失了,仅有的一点自尊在他身上也是有缺失的),在唯利是图的老板眼里,金钱,哪怕是一分一厘也比一个人的自尊与人格要重要的多。且不说老板的无耻,只说民工为何自尊扫地、被人践踏、遭人羞辱。一顿饭,在某些人眼里无足轻重,但在老板眼中那是金钱,是利润,所以他可以无视人的尊严而肆意将别人的脸面玩一弄与股掌。在老民工眼中那是一顿改善伙食、能有滋有味添饱肚子的大餐,而且是免费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老民工为何受骗?贪小一便宜是每个受骗者的致命弱点。当你心生占有便宜的念头时,你的尊严已经开始大打折扣了,你的自尊也开始丢在一旁了。
古人云:不食嗟来之食。即使饿毙也不失尊严之躯。这在现代人看来已经是太傻了,连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尊严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好死不如赖活着,何况是饿死呢,连好死都不如,吃了又怎样。实用主义大行其道的今天,对此古训定是嗤之以鼻的。
我们常说: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请先自重、自尊。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把尊严放在屁一股后面的时候,你想让别人去尊重你,维护自己的尊严恐怕是很难的。
现代社会是一个势利社会、金钱社会、利益社会、功利社会,当一个抛却自尊时,尊严恐怕也就自己跑得无影无踪了,让人看不起也成了必然。
2003年10月的一天,一位妇女在深圳的一家超市购物时,偷了超市的东西。在她走出门口时被保安发现,保安随即对其进行了搜身,发现了赃物。超市保安没有报警,而是写了一张“我无耻,我是小偷”的牌子,让其拿着当街示众。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一由人还是在审押犯,都有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在法制社会中,公民基于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子,夫妇俩开心之余,却为儿子取姓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的夫妇终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安,长命百岁。寿生渐渐的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为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林匹克英语竞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可最近向父亲提出改名字。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一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我是你的父亲,我们家长取的名字,怎么能够让你自己更改.”父子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篇七:怎样维护自己的尊严
今天搬出来词典查阅了“尊重”与“尊严”二词的解释如下:
尊重:(1)敬重或重视;(2)庄重(指行为)。
尊严:(1)庄重而有威严,使人敬畏。(2)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或身分。
看来,一个人要想活得有尊严就必须有“地位或身分”,或是必须“使人敬畏”。但当一个普通人、平头百姓没有了“地位或身分”呢,剩下的只有“使人敬畏”了,要想“使人敬畏”,就必须获得别人的尊重,而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自尊、自重。
之所以提到了这两个词,是因为一篇报道。一位40余岁的老民工刚刚结识一位年轻民工,年轻人说请老民工吃饭,两人在饭馆要了36元钱的饭菜,席中年轻民工以出去方便为同溜掉,丢下老民工。饭店老板拿不到饭钱,便将老民工捆在路边树上达2小时,并将2碗鸡蛋汤泼在老民工身上,后有人拨打110,老农才得以解脱。(《大河报》)
36元钱就能践踏一个人的自尊或是说尊严(我觉得,在这位老农身上,尊严早已消失了,仅有的一点自尊在他身上也是有缺失的),在唯利是图的老板眼里,金钱,哪怕是一分一厘也比一个人的自尊与人格要重要的多。且不说老板的无耻,只说民工为何自尊扫地、被人践踏、遭人羞辱。一顿饭,在某些人眼里无足轻重,但在老板眼中那是金钱,是利润,所以他可以无视人的尊严而肆意将别人的脸面玩一弄与股掌。在老民工眼中那是一顿改善伙食、能有滋有味添饱肚子的大餐,而且是免费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老民工为何受骗?贪小一便宜是每个受骗者的致命弱点。当你心生占有便宜的念头时,你的尊严已经开始大打折扣了,你的自尊也开始丢在一旁了。
古人云:不食嗟来之食。即使饿毙也不失尊严之躯。这在现代人看来已经是太傻了,连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尊严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好死不如赖活着,何况是饿死呢,连好死都不如,吃了又怎样。实用主义大行其道的今天,对此古训定是嗤之以鼻的。
我们常说: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请先自重、自尊。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把尊严放在屁一股后面的时候,你想让别人去尊重你,维护自己的尊严恐怕是很难的。
现代社会是一个势利社会、金钱社会、利益社会、功利社会,当一个抛却自尊时,尊严恐怕也就自己跑得无影无踪了,让人看不起也成了必然。